服務質素標準10-申請及退出服務
目的
確保服務單位制訂機制,讓服務使用者明瞭申請接受服務及退出服務的政策和程序。
政策
- 中心備有服務使用者申請接受服務和退出服務的政策及程序,並可供服務使用者﹑職員及其他關注人士閱覽。
- 收納服務使用者的政策以一視同仁為原則,並清楚界定服務對象,以及收納優先次序的決定準則。
- 如果中心拒收申請服務的人士,應向該申請人陳明拒收的原因,如情況適當,應將申請人轉介到另一適當的服務單位。
程序
申請入會
中心會籍分三種︰
入會資格
視障會員
照顧者會員
義工會員
- 14歲或以上有志服務視障人士及不屬於上述兩類人士。
- 如申請成為視障會員,必須出示視障證明文件,如殘疾人士登記証﹑眼科醫生証明信等。
- 如申請成為照顧者會員,必須註明是那位會員之照顧者。
申請程序
- 有興趣入會者可透過電話、傳真、電子郵箱或親臨本中心索取入會申請表格。
- 填妥入會表格後,並連同有需要之證明文件及會費親臨中心,辦理入會手續。
- 申請者亦可將填妥入會表格﹑有需要證明文件副本及會費或會費繳費証明托人或郵寄回中心,惟當中若有遺漏,申請者必須補回,方能正式成為會員。
- 完成入會程序,中心將開發會員証給視障會員。
- 除照顧者會員要求外,中心只開發收據而不開發會員証給照顧者。
- 義工會員方面,中心不會獨立開証。
會籍年期及會費資料︰
視障會員及照顧者會員年期分一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
視障會員會費
照顧者會員會費
義工會員會籍一律為2年,會費全免。
無論何時入會,每年會籍均以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計算。如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入會者,首年會費豁免,並自動延長會籍一年。
繳付會費方法
- 親自到中心繳交。
- 郵寄支票。
- 將費用存入本中心戶口。
續會
- 有意續會者可親臨中心辦理續會手續及繳付會費便可。惟如有任何個人資料更改,續會時須通知職員。
- 有意續會者亦可將會費繳費証明托人或郵寄回中心,當中須註明會員姓名,而如有任何個人資料更改,亦須備註,否則中心一律視作個人資料沒有更改。
- 完成續會程序,中心將開發會員証給視障會員。
- 和申請入會一樣,除照顧者會員要求外,中心不會開發會員証給照顧者會員,同時亦不會開發會員証給義工會員。
退會或終止會籍。
- 會籍到期而未續會者,會籍自動失效。
- 會員亦可在會籍生效期間,親臨﹑致電或郵寄向中心提出終止會籍申請,惟所交之會費恕不退回。
- 若違反中心規則,本會有權終止其會籍,而已繳會費將不退回。
- 參加中心班組活動。
- 所有中心之班組活動如招募參加者,均會將有關活動資料﹑參加資料﹑及申請程序於中心熱線內發布。
- 有興趣參加者可於活動報名期間內按以下程序報名
報名期首日只限致電中心報名專線登記。
- 報名期第二日起至報名期完結,中心接受致電報名專線及親臨中心登記。
- 中心容許以一加一的方式報名,即每位會員除自己報名外,可代另一位會員報名,惟有關措施不適用於派發物品性質之活動。為避免會員混淆,有關活動在熱線通告中亦會註明此點。
- 中心亦容許以「二人一籤」形式報名,即以抽籤形式進行報名之活動,會員除可以個人報名外,亦可以「二人一籤」方式報名,中心會將兩人放於同一籤內,進行抽籤。抽中而有足夠剩餘名額,二人均可參加。如餘額不足,則自行決定誰人參加。抽不中,則二人均告落選。若會員計劃以「二人一籤」形式報名,必須主動向職員提出,否則中心將視兩人為獨立報名處理。
- 中心會按有關活動的情況而採取先到先得或抽籤方法去選取合資格之參加者,所用之選取方法亦會在活動通告上註明。
- 如採用抽籤方法,職員會在中心公眾地方邀請會員或公眾人士去抽籤,並即時朗讀中籤人士姓名予其他在場人士知道。
- 所有採用抽籤方法報名之活動,中心會在熱線內發布報名結果。
- 中心會有時會因應某些原因,如公平﹑或學習連貫性等,將某類人士列作優先或後備處理,若有此做法,中心須在熱線活動通告上註明。
退出中心班組活動
- 在活動報名期內,登記者可隨時取消有關申請。
- 參加者如成功獲中心取錄參加有關活動,亦可在活動舉行日期7日之前通知中心退出,例如活動於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舉行,會員最遲須於7日之前即4月30日(星期一)通知中心。
- 參加者如未能按所列之時限向中心提出申請,必須向中心繳交活動費用,否則將影響其參加中心其他活動資格。
拒絕申請服務之處理
- 無論在申請入會或參加活動,若中心拒絕有關申請,中心須讓對方知悉原因。
- 可以的話,中心可提供一些合適的服務資訊予有關被拒絕的人士。
- 如有特別需要,中心亦會轉介或協助有關會員申請外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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